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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安全承诺书

2016年05月31日 20:19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及团队成员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创新创业中心项目训练。为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加强自我管理。在入驻创新创业中心期间,本人保证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并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做好创新创业中心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参与人员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掌握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自觉遵守创新创业中心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酿成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健康和财产损害的,赔偿损失并接受有关处罚。

第三条根据自身团队项目运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团队成员严格执行,确保人身及创业中心的安全。

第四条不对创新创业中心内已有的办公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改装和移动。

第五条由于自身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损失由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管理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第七条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并保证所在区域内干净整洁。

第八条提高防盗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数额较大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防止被盗和丢失,出门后及时锁门。

第九条养成健康上网习惯,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社会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的信息保密工作,不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学校、社会及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第十条团队成员定期参加防火演习,了解有关消防知识,熟记火警电话,熟悉电源开关、安全通道、灭火器位置及使用方法。提高防火意识,不私接电源,不触碰电线,不存放或使用高功率电器。使用各类电器时,认真做到“人走电关”。不违反《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不损坏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如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等。

第十一条一旦发生火警,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冷静,力戒惊慌。

2、拨打报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部位和燃烧品等情况。

3、关掉相关电源开关,迅速呼唤同事援助。

4、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5、接到疏散通知,不搭乘电梯,由安全出口转移。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1、防火、防水、防盗、防恶性事故,是每个入驻创业团队应尽的义务。

2、创新创业中心成员要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创业团队不得将贵重物品、大件私人用品存储创新创业中心。

4、创业团队成员上下班时,对本岗位、办公场所要认真检查,发现水、电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如本人不能解决,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禁止创业团队成员在园内使用违规电器,不允许私拉乱接电源,不允许使用明火、打闹、大声喧哗和抽烟。

6、创业团队成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创新创业中心,禁止在创新创业中心留宿。

7、创业团队成员发现事故苗头、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应立即报告中心管理人员。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承诺,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校纪校规处分。

 

承诺团队: 

 

承诺人(签字): 

 

  • 附件【安全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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