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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1年05月31日 13:3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实践能力,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办高〔2021〕140号)和《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就我校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1.创新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创新创业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的产品或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培育

各学院要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学校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人为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大创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鼓励承担有科研项目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如聘请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须有校内导师负责日常管理与协助指导工作。创业实践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两个。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3.项目报送以院系为单位,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将《项目申请书》3份(附件3、4,请对应申请类别填写)、相关支撑资料1份、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5)于6月7日(周一)18:00前报送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二楼202室。电子版资料请发送至邮箱2507621151@qq.com。

四、其他说明

1.我校今年获得教育厅分配一般项目申报指标60个,重点领域指标1个。

2.我校已将“大创项目”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教学单位提升性指标,参与项目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2021年“大创项目”的宣传、项目遴选、学生指导等工作,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孔令玲

电话:2998007(内线8007)

邮箱:2507621151@qq.com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3.创新项目申报表

    4.创业项目申报表

    5.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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