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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一轮入驻创新创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10月28日 07:41  

二级学院:

根据《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院政学[2016]29)第三章要求,11月份为我校创新创业园区(颍川众创和创新创业中心)新项目申报和新团队入驻时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和毕业一年内的往届生,团队人员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

二、申报项目团队入驻条件

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要具备《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中的入驻条件:

1、团队成员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需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2、团队应有本校的指导教师,自愿接受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指导教师可以以投资人身份参与创业团队的经营,但投资额不得超过团队投资总额的30%。

3、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支持创业项目与专业学习相结合。

4、团队入驻创新创业园区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内正常开展活动。

5、项目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奖的,与项目团队所属专业契合程度高的,及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的,可优先考虑入驻。

6、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三、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项目入驻申请表》;

2)《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学生证复印件(已毕业学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家长意见书;  

5)营业执照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需提交);

6)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

7)所有相关材料均须报送一式二份。

2、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盖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由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并公示。

3、评审入围的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驻资格。

4、团队成员学习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5、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与通过审批的项目签署《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入驻协议》、《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安全承诺书》等,并备案。

6、项目团队入驻创新创业园区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四、时间安排

1、2016年10月31日--11月7日,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相关申报材料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创业项目申请”或“下载中心”栏目下载http://cxcy.xcu.edu.cn/);

2、2016年11月8--11月9日,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情况,汇总后统一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一楼A02徐宇丹老师),《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项目入驻申请表》、《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和《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申请入驻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28350087@qq.com

3、1110--1113日,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

4、1114--1121日,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入选项目团队办理入驻手续。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为入驻项目和团队提供相应优惠措施

1、免费提供场地、桌椅等办公设施,提供必要的水电、网络、电脑及环境氛围等。

2、引导并帮助创新创业团队争取各种扶持和资助。

3、获准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可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向学校提出部分选修课程、实践类课程免听免修转换学分申请;凡经批准后免听者,可不到课堂听课,但须参加课程相关考试(考查)。    

4、为入驻团队成果发布、信息沟通、业务洽谈、媒体宣传提供必要的帮助

5、学校有计划地组织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联谊会、企业家俱乐部、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创业明星”和“明星团队”经验分享会等活动,为入驻团队提供学习、交流和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的平台。

6、帮助创新创业者将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推介入驻园区的项目和团队。

7、邀请创业导师和创新创业专家顾问及时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分析、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规避创业风险,降低经营损失,提高创业成功率。

8、为符合条件、通过基金资助评审的项目提供专项启动资金或奖励。

9、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等。

六、其他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支持学生跨院跨专业组合,把选拔推荐创新创业项目作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加强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认真审核、切实把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选拔出来,指导教师要为负责人及团队提供经常性咨询、指导及跟踪服务。

2、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限和程序进行申报,提供的材料要完整翔实、真实可靠,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虚假行为,要在一定期间内停止受理其推荐项目。

联系人:徐宇丹老师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一楼A02电话:2998006(内线8666)

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16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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