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要求,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届大赛以“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为主题,将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了积极备战该项赛事,大力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上一届大赛领导小组决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
2017年3月23日—2017年6月31日 (教育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8月31日)
二、参赛项目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参赛对象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专业、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赛程安排(见附件二)
(一)宣传和创作阶段(2017年3月23日—2017年5月10日)
1.学校下发《关于我校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全面启动校内宣传,各相关单位动员学生广泛参与,有针对性地组织竞赛培训。
3. 相关单位及指导教师对参赛学生或团队进行立项及指导,并向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名表(见附件三)及参赛作品。
(二)初选和评审阶段(2017年5月11日---2017年6月25日)
1.由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把选出的优秀作品报到创新创业学院,然后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2.由大赛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团对各学院上报作品进行网上评审。
(三)辅导上报阶段(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31日)
1.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代表我校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初赛的作品。
2.对部分作品进行信息跟踪和技术支持,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备战省级比赛。
3.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8月31日。
五、参赛奖励
我校对最终选出进入学校比赛的作品设金奖、银奖和铜奖15个和若干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进行相应奖励并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是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良好机遇。学校对此次大赛高度重视,将对参加选拔赛和国赛的获奖团队给予奖励,希望全校师生踊跃参加、展示成果、为校争光。
2.加强宣传发动。要以本次“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加大对“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各单位要有组织、有步骤、坚持不懈地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的能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
七、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陈老师:2998007(内线8007) 徐老师:2998006(内线8666)
创新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