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志阳,福建惠安人,经济学博士,博士后,企业管理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创业学院执行副院长。同时兼任上海行为科学学会副会长、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协作组秘书长、上海高校创新创业联盟秘书长、全国创业学院院长论坛召集人。个人长期从事创业创新管理、风险投资与新兴产业研究,先后主持3项国家级课题,在Economics letters等国际期刊发表多篇SSCI论文,主编《创业学》《创业管理》等系列教材。个人曾获全国创业教育先进个人(2015)、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2012)、上海市决策咨询奖(2012)、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年会最佳论文(2013)等省部级奖项,开发案例先后多次获全国百篇MBA优秀案例奖等荣誉。
日前,国家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司长蒲宇飞在北京表示,创业创新如今在中国绝非“运动”,而是一种潮流,未来将进一步走向大众化和创收创富。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我们推动‘双创’,就是要让更多的人富起来,让更多的人实现人生价值。这有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也会让更多的年轻人,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孩子有更多的上升通道。”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国家层面的战略,出发点是希望将其作为应对中国经济新常态的新引擎之一,推动创新发展、解决就业,实现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的正确配置。“创收创富”则是“双创”的落脚点。“双创”如没有从国家动员真正转化为百姓实惠,“创业疲劳”就很难避免。如何将创意转变成方案,将方案落实到“口袋”,实现收入增加和财富积累,这个问题在新形势下确实显得尤其重要。
那么,如何从“双创”跨越到“创收创富”呢?从创业方式的进化来看,过去三十年,我们的创业套利色彩浓厚,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套利空间越来越小,所以目前的创业想要跨越到创收创富的阶段,依然通过套利的手段估计难以实现。现在众多创业者将创业简单理解为“开淘宝”或“做代购”类似的活动,虽然部分人通过市场的不均衡形成的价差实现利润,即使短期内能够“创收”,但在我国对外贸易进一步开放和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的环境下,长远看,仍然难以实现“创富”。因此唯有通过创新,才能持续地创造收入,实现双创到创收创富的跨越。创新的重点,不仅仅是指技术创新和获取核心专利,还要考虑商业模式创新。当前是一个商业规则高度重塑的时代。比如“Uber模式”,便是互联网思维下“共享经济”的一种商业模式,它本身并没有引入革命性的技术,而是提供了一种通过分享来实现个人创富和企业创收的借鉴。
创新创业供给的源头在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作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大部分高校不仅缺乏对创业教育的理性认识,而且创业教育也没有融合到高校人才培养的整体体系之中。创业教育的另一个源头职业技术教育也发展相对缓慢。创新创业供给的直接对象就是好的项目。与中国的实体经济大喊“缺钱”相反的是,不少创投机构并不缺乏资金,而是缺乏好的投资项目,通过社会多种有效方式孵化有前景的创业项目的供给,不但可以实现资金的运转,而且可以实现财富的积累。
在“双创”实践中,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中间侧的管理”。通过打通创新创业供需之间的中间侧管理,缩减供需之间的交易环节,可以提高营商环境能级,降低创业供需之间的交易成本,更多保证企业家得利。2015年8月份的波士顿全球制造业报告显示中国的制造成本指数仅比美国低4%,相比几年前,成本快速上升。只有为创业主体“清障搭台”,才能真正地“筑巢引凤”。
对于多数创业者来说,创业初期的资金基本上依靠家庭的支持,一旦创业失败,可能导致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破产。如何让创业者免除这个后顾之忧,提高创业者参与的热情,需要国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创业者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唯有这样,创业者才会集群智、聚群力,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创业的过程中,增加创业成功的可能性,从而实现从“双创”到创收创富的跨越。
创业激情不减,创业实践持续,将“双创”落实到“创收创富”,需要切实转变思路。这不仅需要企业家转变创业方式,还需要社会有效增加创新创业供给,政府切实打通中间侧管理盲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到创收创富的阶段性跨越。
来源:解放日报